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《教師資格條例》和教育部《〈教師資格條例〉實施辦法》《浙江省實施〈教師資格條例〉細則》《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及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要求,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,現(xiàn)將2023年下半年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1.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建德市教育局組織,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。
2.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、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(須辦理“浙江省居住證”或“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”且在有效期內)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(僅限現(xiàn)役軍人和現(xiàn)役武警)屬建德市的人員,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杭州市建德市教育局提出申請。
港澳臺居民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《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(大陸)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教師廳〔2019〕1號)精神辦理。
根據(jù)《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5部門關于促進我省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的若干意見》(浙退役軍人廳發(fā)〔2023〕16號)有關要求,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退役軍人憑入伍通知書、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,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。
其中高中:戶籍、居住地、就讀學校、部隊駐地所在地在杭州地區(qū)的人員可自主選擇確認點。
3.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
第一階段為網(wǎng)上申報階段:
10月9日-10月23日,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(wǎng)(http://www.jszg.edu.cn),按照網(wǎng)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(wǎng)上申報系統(tǒng),按照網(wǎng)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(wǎng)上申報系統(tǒng),根據(jù)系統(tǒng)提示填寫報名信息(證書領取方式請務必選擇“郵寄送達”,郵寄地址、聯(lián)系電話請務必詳細,郵件由本人簽收,郵費由認定機構出資)。確認點選擇為建德市教育局。
本次認定開通全程網(wǎng)辦,申請人網(wǎng)報時須根據(jù)個人情況上傳相應資料(僅PDF格式,詳見附件2)。
第二階段為政策咨詢、電子材料審核及受理申請階段:
10月9日-10月25日,政策咨詢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20)。申請人如有政策疑問,可至建德市教育局(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)現(xiàn)場咨詢或電話咨詢,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。
10月26日上午7:30,體檢。申請人至建德中醫(yī)院(地址:建德市健康北路1號)。根據(jù)《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資中心〔2021〕4號)精神,經(jīng)體檢醫(yī)院醫(yī)生現(xiàn)場確認已懷孕的,可以免做胸透檢查。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,不予認可。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,請申請人根據(jù)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,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。
11月7日,受理機構審核材料,明確受理意見,發(fā)布受理公告。
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予以受理的申請人須將一張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照片(必須與網(wǎng)報上傳照片、體檢用照片一致,照片裝入信封,封套上要工整寫明“申請學段+學科+姓名+聯(lián)系電話”,郵寄至: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939號(建德市教育局301室 )朱老師收,也可于體檢當天交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工作人員。
初小幼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于12月4日左右在建德市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(http://www.jiande.gov.cn/col/col1229535858/index.html)法定主動公開內容—通知及公告欄目進行公示。公示通過的,證書制作完成后,將與行政許可決定書、認定申請表一同郵寄送達,并須申請人本人簽收。
4.港澳臺居民申請教師資格按《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(大陸)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教師廳[2019]1號)精神辦理,相關事宜可咨詢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。
5.如出現(xiàn)報錯認定機構等情況,更改截止日期為各受理機構第一次體檢前一個工作日。
6.申請人網(wǎng)上申請后請務必加入“2023建德市教資認定群”QQ群(群號為:564167222)以便咨詢和信息溝通,進群需要驗證,請按學段+學科+姓名的格式進行提交驗證,進群后修改群名片(如:小學美術張三)。
7.高中段教師資格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審查通過后,由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。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。
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于12月4日左右通過杭州教育網(wǎng)公示,請申請人注意瀏覽,了解自己的申請辦理情況,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。證書制作完成后,將與行政許可決定書一同郵寄送達,并須申請人本人簽收。
8. 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、合法、有效,申請人對提交虛假信息及申報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。
9.有關教師資格種類、教師資格認定條件、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,可向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咨詢。
建德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:0571-89607000;地址: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939號(建德市教育局301室)。
附件:1.體檢具體安排及注意事項
2.電子材料提交清單
建德市教育局
2023年9月28日